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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2018/3/20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

江宁环字〔201542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2206号)和江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江宁编字〔2014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杨林富

成 员:管永麟 刘建平 芮志清

三、竞聘管理岗位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我局的工作需要,这次参加竞聘的岗位有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参聘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七级职员岗位:在八级职员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八级以上,或九级岗位满1年以上,或十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或二级岗位满5年以上;

(二)八级职员岗位:在九级职员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或十一级岗位满2年以上,或十二级岗位满3年以上;或现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以上,或三级岗位满5年以上;

(三)参与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四、管理岗位竞聘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送备案、行文免任”等十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共设管理岗位2个,七级职员1名,八级职员2名。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竞聘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5420日至2015424

4、资格审查。2015428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者,及时通知竞聘者本人。

(二)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民主测评(占总分值70%)4月下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

2、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占总分值30%)。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聘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并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六、本实施意见由江宁区环保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环境保护局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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