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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深圳海关面试公告
编 辑 : 东台公考网 来 源 : www.chinagwy.org 浏览量 :


深圳海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深圳海关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前期,我单位已要求进入面试考生提供了以下材料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须与笔试准考证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备注栏须注明培养方式,签字处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写明出具日期),另附成绩单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应在“院校毕分办意见”处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注明学校联系人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手机,签名确认,并于面试前重新提交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以应届身份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具备派遣资格的证明。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同时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17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传真至0755-84398657并发送扫描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到深圳海关文体中心(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87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318号至22号(详见附件3)。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319日和323日进行。每位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

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上午8:30前报到完毕。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深圳海关文体中心。地址:深圳市和平路1087号。乘车指引详见附件4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体能测试

体检时间将于面试后另行确定并在我关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时间将于体检后另行确定并在我关门户网站公布。体能测试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海关)=(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缉私)=笔试合成分 ×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深圳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单位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0755-8439836884398385(电话)

0755-8439865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点击查看1-4

附件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docx

附件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附件3:各职位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安排.doc

附件4:考生参加面试乘车指引.docx

深圳海关

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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